各院系:
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科学评价辅导员的工作技能,激励督促辅导员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学校决定对辅导员进行技能考核。
一、主办单位
学生工作处(部)
二、考核对象
参加学校第二届辅导员技能大赛以外的所有专职辅导员(不包括担任评委工作的各院系副书记)
三、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组
辅导员技能考核工作由党委学生工作处(部)统一组织进行。学校成立由学生工作处(部)、团委和各院系副书记组成的考核组,负责考核工作的评分工作。
(二)考核内容
1、带班基本情况自述(占40%)
每名辅导员将所带班学生的基本情况按照下列提纲整理成文字材料,现场自述。自述材料电子版请于4月22日前协同至学工部李宝研。
①带班情况:班级数量、专业、名称,各班班长、团支书及学生党员姓名,班长的电话号码,截至目前欠费学生姓名及欠费金额。
②少数民族情况:所带学生中各少数民族学生人数。
③贫困生情况:所带学生中贫困生数量,其中特困、困难、一般困难各有多少;贫困生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参加校内勤助学的学生人数。
④奖惩情况:所带学生获2011-201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学期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人数及姓名;所带学生中在校期间被学校给予纪律处分人数及姓名(解除处分的学生要单独说明)。
⑤学习成绩预警情况:截至到目前,所带学生中补考后仍有一门、二门、三门、四门、五门课程不及格的学生人数。
⑥学生科技创新情况:所带学生中参与学校科技创新组织或团队的情况(包括学生姓名、科技创新团队名称、参与项目、获奖情况);所带学生参加校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情况(包括学生姓名、获奖名称及奖项)。
2、图像识别(占60%)
识别现场大屏幕上出现的所带学生照片,并回答该生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民族、政治面貌、担任职务、班级全称、所在公寓和寝室、家庭所在地(省级)、家庭经济状况(四类:非贫困、特困、困难、一般困难)、2011-2012学年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情况、2011-2012学年奖惩情况(获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学校纪律处分情况)共十项。
四、考核时间和地点
时间:4月25日8时30分
地点: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考核现场要邀请学校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和各院系分党委(党总支)书记观摩。各院系和广大辅导员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要求认真准备,争取获得优异的成绩。
学生工作处(部)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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