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及我校《关于在校学生医疗就诊及参加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门诊统筹报销的规定(试行)》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为参保的2013届毕业生办理大学生门诊统筹报销事宜。
一、报销人员范围:全校已参加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2013届毕业生。
二、报销票据时间范围:自2012年6月15日至今发生的正规门诊医疗票据。
三、报销以班级为单位。请班长将参保的2013届毕业生的医保卡、门诊收据、诊疗手册等材料收齐,并于6月18日16时前,统一交到校医院医保科。
四、报销细则详见思政网资助管理栏目中《关于在校学生医疗就诊及参加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门诊统筹报销的规定(试行)》。(/Item/7535.aspx)
五、咨询电话:校医院:88028235
学工部 校医院
201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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