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黑教财[2013]126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事迹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07年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受国家资助的在校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三、推荐名额
见附件1。
四、相关要求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本次推荐评选活动的开展,精心组织实施。要按照统一要求,严格推荐。重点考虑典型事迹人物的推荐(如各年度自强之星等)。各院系要把推荐评选与教育引导结合起来,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激励学生成长成才。
五、评选表彰
由学生工作处评选出5-10名励志成长成才学生优秀典型,并对入选学生颁发获奖证书。同时,学校将入选学生的材料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评选,省资助管理中心再从中选出若干名学生进行表彰和事迹宣传,同时推荐到全国资助管理中心,参加教育部组织的评选活动。
六、报送材料及报送时间
1.各院系按要求组织推荐学生填写《黑龙江省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表格电子版填写完整后正反面打印,),并附个人事迹书面材料一份(详细要求见附件3)、个人相关照片(详细要求见附件4)。
2.各院系于7月3日前将推荐学生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电子版发送协同。
联系人:尹思琪 联系电话:8862770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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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
201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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