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按照《华体会网页版关于举办第三届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要求,现将第三届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竞赛形式
1、笔试
2、现场考核
二、笔试时间、地点、参赛人员、比赛内容
1、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5月15日上午9点 地点:教学综合楼B301教室
2、笔试参赛人员
各院系全体学生工作人员
3、笔试内容
(1) 基础知识测试
基本知识测试由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三部分组成。满分100分。
(2) 微博写作
根据所给题目,编写140字以内的工作微博。满分100分。
(3) 案例分析
根据给定的两份材料,选择其中的一份材料进行分析阐述。满分100分。笔试部分相关要求: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
三、现场考核时间、地点、参赛人员、比赛内容
1、现场考核比赛抽签、比赛模拟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待定 教学综合楼819会议室
2、现场考核部分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待定 教学综合楼819会议室
3、现场考核参赛人员
各院系除副书记以外所有学生工作人员
4、现场考核比赛内容:
(1)带班情况部分:根据辅导员带班情况,由主持人将选定好带班情况的8个问题对参赛人进行提问。
成绩计算:每答对一项计5分,答错不扣分,每题5分,共计40分。
(2)学生信息辨识部分
参赛选手将对选定好的6名学生进行信息辨识,参赛选手需对学生的十项基本信息进行作答。每名参赛选手的比赛时间为10分钟,在剩余一分钟时,由工作人员提示。
成绩计算:根据选手答对学生信息的数量计算成绩,每答对一项计一分,答错不扣分,每名学生的全部信息10项为一组,每组满分为十分,共计60分。
(3)现场考核部分成绩计算:现场考核部分满分100分=带班情况40分+学生信息辨识60分。
四、技能竞赛总成绩计算:总分100分,选手得分=基础知识测试得分×0.4+微博写作得分×0.1+案例分析得分×0.2+现场考核得分×0.3。
五、比赛组织
由学工部(处)、组织,竞赛成绩在学校范围内通报。
学工部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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