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华体会网页版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文件精神和校发《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2024级学生转专业相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我院2024级本科学生第一次转专业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转专业领导小组
组 长:肖禹蓁 张显悦
副组长:刘辉 卢元昕 李威 刘爽
成 员:董静爽 范继红 刘雪 崔云飞 刘耀玉 崔炳烁石 孙福生 张杰 张媛 陈曦
二、基本原则
1.遵循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
2.遵循人才培养符合社会需求,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原则;
3. 遵循因材施教,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的原则;
4. 遵循质量保证,转入专业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相匹配的原则;
5. 遵循择优调整,满足学生转专业要求的原则;
6. 遵循有利于就业的原则。
三、转专业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艺术类:
1.转专业范围
(1)符合《华体会网页版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文件规定和艺术与设计学院相关转专业基本条件的2024级在校学生,学习成绩优秀(必修课平均分在90分或以上)、综合表现突出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2)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校期间只允许成功转专业一次,且不得转回原专业;
(3)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可按规定申请专业调整,学院优先考虑,不受专业调整名额限制。复学时未申请的视为放弃转专业资格;
(4)学生需如实填写《华体会网页版本科生转专业申请确认表》,准备申请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转专业资格。
2.有下列情况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不得跨科类转入其他专业也不能跨批次转专业,各专业只接收以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
(2)已经转入新专业的;
(3)正在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4)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的学生;
(5)因降级等原因,第二次进入第二学期或第三学期学习的学生。
3.转专业限额
(1)各专业可申请转出人数不设限额;
(2)综合考虑我院各专业师资状况、培养能力、教学资源、实验室条件、学生就业等情况,各专业接收转专业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同届学生人数的5%;
(3)各专业只接收学习成绩优秀,并且综合表现突出的学生;
(4)转入设计学类的同学和设计学类其他同学一起参与大类分流;
(5)如第一次转专业结束后仍有剩余名额,则在2024-2025第二学期进行第二次转专业;如第一次转专业名额已满,则不再进行第二次转专业。
(二)非艺术类:
1.专业限额情况
专业设置转入人数限额。接收人数限额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年级学生总数的10%,第一次转入人数没达到限额时,剩余名额可转为第二次转入人数限额,拟转入学生超过限额人数时,按成绩排名由高至低遴选。
2.转入基本要求
(1)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品学兼优,身体健康,且专业排名前10%,无补考、挂科和违纪情况;
(2)符合学校关于本科生转专业的相关规定;
(3)对拟转入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
(4)不接收二次转专业的学生;不接收正在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不接收受过任何纪律处分的学生;不接收因降级等原因第二次进入第二学期或第三学期学习的学生;
(5)拟转专业学生需如实填写及准备申请材料,严禁弄虚作假,材料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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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4年11月13日